先說結論

股票股利雖然不是現金入帳,是否要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,不能只看「有沒有拿到錢」,而要先看公司配發股票的來源與性質。以盈餘轉增資配發的股票,屬股利及盈餘所得;資本公積轉增資則要再依資本公積來源判斷。

為什麼這件事值得現在處理

「股票股利」是結果名稱,不足以直接判斷稅務處理。同一類型配股背後,可能是盈餘轉增資,也可能是不同來源的資本公積。先把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、公司通知與股利憑單放在一起看,才能讓申報依據與公司資料一致,避免只憑券商入帳或口頭說明判斷。

建議企業這樣做

01

先取得發放資料

保留公司決議、配發通知與股利憑單,確認股票股利是由盈餘或哪一類資本公積轉增資。

02

依來源做第一層判斷

盈餘轉增資的股票股利原則上屬股利及盈餘所得;資本公積轉增資則應辨識是否具有股東出資額性質。

03

遇到非典型來源先核對

若資本公積源自受贈所得、庫藏股票交易溢價等項目,不要自行套用免稅結論,先依公司填發憑單與個案資料確認。

送出前再確認

確認公司是否已填發股利憑單、發放來源是否已載明,並與年度所得資料相互核對。普通股票發行溢價等具股東出資額性質的資本公積,可能有不同處理;但實際申報仍須依當年度憑單、公司資料與主管機關規定判斷。

官方資訊核對及官方網址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:個人股東取得股票股利 應依來源判斷是否課徵所得稅

查看官方原始資料

本文提供一般資訊,實際適用情況仍請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、公司填發憑單及個案資料確認。

閱讀提醒

本頁提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構成對個別案件的承諾或專業判斷。實際適用仍應依案件資料、最新法令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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